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市级人才租房补贴申报工作,按照《市级人才租房补贴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市级人才租房补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保障对象
(一)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教学科研人员;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应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已租赁房源但未享受人才计划(项目)有关补贴(人才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只能按一人申请)。
二、保障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月2000元,租房补贴前三年按照相应补贴标准进行补贴,后三年按照前三年实际补贴的平均月租金的50%进行补贴,如人才租赁备案合同中的租金价格低于市级租房补贴标准的,补贴金额以租赁备案合同的租金价格为准,即2021至2023年已连续3年领取补贴,今年将按照平均月租金的50%进行补贴。
租房补贴金额计算应以人才实际来沪租赁房起始月份到当年12月为一个周期,按月核算(具体以租赁备案合同为依据,例如:人才租赁备案合同日期为2024年9月15日-2024年12月3日,则该人才补贴金额月份为9至12月共计四个月)
三、申请方式
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择优推荐并于10月30日17:00前提交本单位《高校推荐重点人才需求表》(附件1)及《人才补贴申请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及扫描件(签字盖章)至rszhk@tongji.edu.cn邮箱。
学校将在市人才局下达的额度内根据申请人的过往工作实绩及所在单位排序意见进行差额推荐,最终当年实际享受市级人才租房补贴人选,以学校、市人才局会相关部门开展复核审查结果为准,对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个人,一经查实,将立即终止其所享受的相关政策待遇,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追回已发放的租房补贴。
联系人:郑苏
联系方式:65981014
附件1:《高校推荐重点人才需求表》
附件2:《人才补贴申请信息表》
人事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