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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关于申报2021年嘉定区优秀人才租房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8浏览次数:


 

各单位:

接嘉定区委通知,现开始启动2021年嘉定区优秀人才租房补贴的申报工作。

根据《嘉定区优秀人才租房补贴实施办法》(嘉人社[2017]100号,可登录http://www.jiading.gov.cn/renshe/yxrczfbzzt/xgzc/content_408687网站查询)文件精神,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个人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及有效积分(应届生可放宽至享受租房补贴起一年内提交) ;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聘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在相对应岗位上工作;

3、与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离合同终止日期6个月以上,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本市职工社保和个税;(应届生可放宽至享受租房补贴起一年内提交)。

4、本人与配偶在嘉定区域内无住房并租赁商品住房居住。

一、选拔范围

我校租房补贴申请人应为在同济大学嘉定校区工作的在职人员(含校聘双轨制人员、校聘派遣人员及校聘劳动合同用工人员),本人或配偶已获得嘉定区优秀人才配售房资格的不再享受此政策。

二、选拔程序

1、各申请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各部门根据选拔条件进行遴选,汇总并填写“嘉定区2021年度租房补贴汇总表”(附件1,加盖部门公章,连同申请人申请所需其他材料(详见嘉人社[2017]100号文件)于2021412日前上报人事处。

2、如全校的申请人数大于嘉定区下拨的名额,将根据申请人的条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轮侯排序,并将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最终轮候名单顺序确定申请人选。如申请人数不超过嘉定区下拨的额度,则申请人经过公示后无异议可上报嘉定区。

租房补贴轮候优先顺序:

(1)住房条件(优先顺序为上海市无住房、嘉定区无住房)

(2)职称、职务等级

(3)职称、职务评定时间

(4)进校年月

三、补贴标准

1、具有本科学历或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且在相对应岗位上工作的人才给予每月800元的租房补贴。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聘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且在相对应岗位上工作的人才给予每月1200元的租房补贴。

四、其他事宜

1、申请租房补贴的人员应首先到区房地部门办理租赁备案登记证明(附件2),填写《嘉定区优秀人才专项租房补贴申请表》(附件3)及《申请嘉定区优秀人才租房补贴承诺书》(附件4),并按照嘉人社[2017]100号文件所列材料清单提交相关材料后,方可参加排队公示。

2、获得租房补贴的人员对所租房源不得转租。

3、区优秀人才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根据有效的租房合同确认申请人的所租住房和该房的月租金。若租房补贴的标准超过实际月租金,则以实际发生月租金数额发放。

4、获得租房补贴的人员不得合租同一套房屋。

5、申请人配偶如已享受嘉定区优秀人才住房保障相关优惠政策,则不能参加申请。

6、申请人如在嘉定地区购买商品住房的,自网签当月起不再享受租房补贴。

7、在享受租房补贴期间如申请到学校教师公寓的,租房补贴资格在入住学校教师公寓的当月终止。

租房补贴最终审核及发放由嘉定区政府决定(补贴发放金额、发放方式、发放周期等,详见政府公告)。其他未尽事宜及相关表格、说明请申请人登录http://www.jiading.gov.cn/renshe/yxrczfbzzt网站进行查询、下载。

  

材料上报:四平路校区行政南楼人事处219

联系人: 郑苏         联系电话:65981014

  

            同济大学人事处

2021318

  

附件1-嘉定区2021年度租房补贴汇总表.xls

附件2-租房核查证明.doc

附件3-嘉定区优秀人才专项租房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4-申请嘉定区优秀人才租房补贴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