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高层次人才阶段性工作成果评估
及酬金发放说明
1.申请周期:
按照聘任合同的年度周期,每合同年履职后可申请一次,比如某老师合同聘期为2019年3月5日至2022年3月5日,那么原则上2020年3月5日之后可申请第一期酬金发放,聘期内共可申请3次。
2.申请主体:
学院办公室以学院名义拟稿通过OA请示的方式转至人才办。
3.内容格式:
标题:XX学院关于申请短期高层次人才XX老师工作待遇的请示;
附件:
(1)需填写《同济大学短期高层次人才阶段性成果及酬金核算表》,打印、签章、扫描上传;
(2)按表格中的要求提供全套附件扫描、排序、打包上传。
4.学院评估:
申请人填入的信息需符合表格中各处标注的要求(如论文成果仅可填写“身份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且第一单位为同济大学”的论文);
学院需对表格中数据进行审核并对标合同要求做出阶段性的成果评估。
5.金额核算:
基于学院核算的工作时间及评估意见,人才办核算酬金额度。
6.发放方式:
劳资科会签时会视金额以合理的方式(一次性或分多个月)发放酬金。
附件:同济大学短期高层次人才阶段性成果与酬金核算表.doc
咨询电话:65981317翁老师
同济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