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高校人事师资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2. 根据学校改革发展需要,组织制订并实施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考核续聘有关要求及规定,做好全校教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考核续聘工作;
3. 做好骨干教师的海外培训工作;
4. 教师资格的认定、证书的发放及管理工作;
5. 做好政府特殊津贴人选、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同济大学追求卓越教师奖、教师奖励金等评奖评优工作;
6. 兼职教师的聘请及管理工作;
7. 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做好全校岗位聘任工作;
8.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高级专家延聘工作;
9. 做好学校本科及研究生教学质量管理的人事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