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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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与社会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3-06-05浏览次数:

1.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及上海市各项宏观工资政策的制订及实施;

2. 负责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的调整及实施,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专项绩效、年终奖励性绩效和专项补贴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3. 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国家工资、上海市地方津贴、物价补贴等津补贴调整工作;

4. 负责全校教职工交通补贴、探亲假费用、独生子女费、丧葬费、抚恤金等津贴或补助的发放工作;

5. 负责学校新进人员工资确定、职务(职称)变动和岗位变动人员的工资调整、调出人员离校手续等工作;

6. 负责到龄退休教职工工龄核实、申报修改工作,提高退休费比例申报,退休手续办理等工作;

7. 负责每年度收入申报和社保基数调整,负责新进、离校人员的社保的建立、转移和终止工作;

8. 负责学校院士、厅局级干部及部分高级专家干部保健待遇的申报、变更、年审工作,负责学校干部保健经费的缴交及审核工作;

9. 负责学校教学活动、科研活动和行政管理工作中评审费的审核及发放工作;

10. 负责学校各类工资报表数据的整理、分析、核对及上报工作;

11. 负责返聘的等劳务用工的审核和管理工作。